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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版“道交法”取消车辆限购 电动车上牌前应学习2小时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陈凌墨 通讯员吕友明 韩红)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前,车辆所有者应学习至少2小时;渣土车必须安装限速装置,应喷涂放大的车牌号……昨日,《武汉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二审,草案修改稿作了大篇幅修改,其中针对“马路杀手”电动自行车和渣土车,增加了不少约束性规定。

  汉版“道交法”自去年924日提交市人大审议以来,武汉市人大举行了10多场专题座谈会,听取意见。草案修改稿,共新增22个条文,修改了53个条文。

  加强电动自行车和渣土车的管理,是本次立法的焦点。目前武汉市登记注册的电动自行车约93.2万辆,电动车违法行驶引发的交通事故,占全市交通事故总数的70%以上。草案修改稿规定:未经公安交管部门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市政府相关部门应当编制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合格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公安交管部门应当组织电动车所有人参加登记上牌前的交通安全教育与实践活动,累计实践不少于2小时。

  针对渣土车和水泥搅拌车的管理,草案修改稿专门规定了运输单位的管理责任。同时对渣土车限速行驶作了规定,要求安装限速装置。对于擅自拆除损害限速装置的,最高处1万元罚款。

  草案修改稿中,有关车辆限购等条文被全部删除。法制委员会负责人解释说,车辆保有量调控措施是一项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需要慎重研究、科学设计;政府不能仅靠限制汽车购买和使用来缓堵,要在加强建设和管理上下功夫,长效治堵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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